【湔祓雪耻,奸佞星散】
8.1 宣战
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一日
内阁奉上谕
朝鲜为我大清藩属,二百余年,岁修职贡,为中外所共知。
近十数年来,该国时多内乱,朝廷字小为怀,叠次派兵前往勘定,并派员驻扎该国都城,随时保护。
本年四月间,朝鲜又有土匪变乱,该国国王请兵援剿,情词追切,当即谕令李鸿章拨兵赴援,甫抵牙山,匪徒星散。
乃倭人无故派兵突入汉城,嗣又增兵万余,追令朝鲜更改国政,种种要挟,难以理喻,我朝廷抚绥藩服,其国内政事向令自理,日本与朝鲜立约,系属与国,更无以重兵欺压,擅令革政之理。各国公论,皆以日本师出无名,不合情理,劝令撤兵,和平商办,乃竟悍然不顾,迄无成说,反更陆续添兵,朝鲜百姓及中国商民日加惊扰,是以添兵前往保护。
讵行至中途,突有倭船多只,乘我不备,在牙山口外海面开炮轰击,伤我运船,变诈情形,殊非意料所及!
该国不遵条约,不守公法,任意鸱张,专行诡计,衅开自彼,公论昭然。用特布告天下,俾晓然于朝廷办理此事,实已仁至义尽,而倭人渝盟肇衅,无理已极,势难再予姑容,著李鸿章严饬派出各军,迅速进剿,厚集雄师,陆续进发,以拯韩民于涂炭,并著沿江,沿海各将军督抚及统兵大臣,整饬戎行,遇有倭人轮船驶入各囗,即行迎头痛击,悉数歼除,毋得稍有退缩,致于罪戾!
将此通谕知之
钦此
评论